江苏南京供暖合同纠纷律师多少钱-什么是无效合同纠纷

发布时间:2023-02-25 17:36:54 来源: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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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,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,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。

部分履行是指债务人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。如债务人可以补足履行不足的部分,在此种部分履行情况下,应限定合同的解除。一般来说,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部分履行将构成根本违约,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,否则不能解除合同。

格式合同一般指当事人一方为与不特定多数人定约而预先拟定的,并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变更的合同。

合同约定减轻或者免除出卖人对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,但出卖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不告知买受人标的物的瑕疵,出卖人主张依约减轻或者免除瑕疵担保责任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假冒身份。私刻公章,伪造企业,然后与人签订合同,骗取货款或货物;通过关系或采取挂靠等方式,骗得集体企业、国有企业的营业执照,借此行骗;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、信誉度企业的名称,骗取信任签订合同;骗取单位的空白介绍信、盖有合同章的空白合同,骗签合同。

俏货引诱。利用紧缺畅销商品,诱人签订购销合同,骗取预付款或定金。

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,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,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(如电子邮件、传真、送货单、发票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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